9月16日消息,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布《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至10月15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在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外放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声音。
若乘客外放,司乘人员有权进行劝阻;经劝阻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说服教育、警告,还可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
日常乘车中,部分乘客电子设备外放,会干扰报站播报,影响周边乘客,此次新规正是针对这类扰民行为作出约束。按照条款,司乘劝阻无效时,可向公安机关上报。
同时征求意见稿也完善了噪声违法举报渠道:单位、个人发现噪声污染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便民热线投诉举报,承办部门需在2小时内到场核实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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