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消息,近日,有女子在网上发帖吐槽寄件遭遇:她通过某快递公司寄快递时,因化妆包内不慎夹带50ml防晒喷雾,被快递员要求缴纳800元罚款。
女子称,寄件前已知禁运规定,因疏忽没能取出喷雾。但快递员收件时也未开箱查验,自己并非刻意隐瞒违禁品,愿意接受物品销毁或200元以内的赔付。
针对此事,据媒体报道,该快递公司客服回应表示,查出违禁品后,公司会对网点进行处罚,一般是网点自行承担罚款,网点无权对顾客进行罚款。
需要友情提醒的是,遇到网点索要这类“罚款”,大家记住三点维权要点:
第一,坚决不要交钱。快递网点并无行政处罚权,上述客服“网点无权对顾客罚款” 的答复,就是重要维权证据。
第二,如果已经被迫交钱,可以依法要求退回。该笔费用不属于罚款,属于不当得利。
第三,明确投诉渠道。可以拨打12305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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