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51.79亿元!专家分析携程垄断案创下三个“第一”意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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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消息,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

据央视新闻报道,携程垄断案创下三个“第一”:我国在线旅游领域反垄断第一案、我国平台经济领域新型垄断行为第一案,以及我国平台经济领域垄断案件同时给予三种处罚第一案。

一个案件创下三个“第一”,意味着什么?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时建中对此进行了解读。

时建中表示,在本案之前,在线旅游行业的独家“特牌”或“全网最低价”等做法,多数都是在电子商务法层面,或者作为合同纠纷进行个案处理,未被正式纳入反垄断审查事业。

从携程案开始,在线旅游平台被明确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以流量优势强制换取商家独家优惠的商业模式,将面临全面的反垄断法的合法性审查。

此前,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案件多聚焦限定交易,也就是“二选一”。

携程案首次将具有支配地位的平台强制要求商家执行“全网最低价”,独立认定为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禁止的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这个认定填补了价格控制类垄断行为的定性空白。

处罚方面,与此前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案件相比,本案首次同时使用三种法定处罚类型。

第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携程终止“特牌”“金牌”合作模式,以及“全网最低价”条款。

第二,没收违法所得,本案是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处罚中首次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这一处罚类型,本案的罚款比例显著高于此前案例,体现了从重处罚的执法态度。

同时,本次行政处罚还附加行为整改令,要求携程向酒店退还收取的订单储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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