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消息,据媒体报道,近日,福州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引发网友热议。
因原告仅能提供微信转账记录,无法证明借贷合意,最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据了解,原告与被告系同学关系,2024年11月,被告以偿还信用卡为由向原告借款1万元,承诺短期内归还。
出于对同学信任,原告未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仅通过微信分两次各转5000元。
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催讨无果,便评微信转账记录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归还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民间借贷需同时满足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两个要件。
原告提交的转账记录仅能证明资金交付事实,无法证实双方存在借款约定,也无法反驳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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