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消息,电动自行车在屋内违规充电的安全隐患再敲警钟。
云南消防发文称,云南昆明一自建房因租户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最终租客与房东双双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该起火灾发生在昆明一自建房内,起火点为建筑一楼门厅,租户吴某在此处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因插线板线路短路,引燃电动自行车及周边可燃物,火势迅速蔓延。
所幸辖区消防员接警后快速出动,及时将火灾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电动自行车已被烧成骨架,现场狼藉。
事故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租客吴某因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被行政拘留十日;房东董某因未有效履行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被行政拘留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险性不容小觑,楼道、门厅、家中等密闭空间易燃物多,电池一旦起火爆炸,火星易引燃周边物品,产生的有害气体难以扩散,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文章来源:
我爱百科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34673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