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9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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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法招聘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2019年招生条例,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名、校址

学校全名: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学校地址是: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

二、校级、学校类型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本科院校。

三、省专业招生计划

学校2019年各省(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用于调整各地统一考试在线学生的不平衡。

四、申请条件

凡取得高考资格者,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试,成绩优秀者可申请。

我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学生入学时须接受体检,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任何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不报告严重疾病的人,一旦验证,立即取消资格。

高考外语语言要求:外国语言文学,只接受英语候选人;其他专业,入学后安排英语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言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询问,小心申请。

五、录取规则

1个.坚持“公平公正、综合测量、概述、择优录取原则,根据科学与工程、文史艺术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按当地招生部门政策执行。

2。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确定转学比例或转学分数,原则上,实行并行自愿调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3。实施平行志愿录取的所有省份,如省对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网上志愿不满意,志愿者候选人接受。实行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如果第一次选择不满意,第二选择候选人,等等。

4,按申请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果申请分数相同,按照省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如对应省份无相关规定,然后按语言、数学、按三门外语科目总分排序,如果三个科目还是一样,然后按数学分数排序。

5,所选科目必须达到BC年级或以上,必须通过所有五门必修科目。对符合专业选拔考试和必考要求的考生,按档次差分法安排。所选考试科目成绩超过C,达到B、B+、A、当A+,1 加分、2个、3个、4分,B+ 以外的其他科目、A、当A+,1 加分、2个、3分(具体加分见下表)。按照备案分数和加分总和排序。

选测二

选测一

B

B+

A

A+

C

0

1

2

3

B

1

2

3

4

B+

2

3

4

5

A

3

4

5

6

A+

4

5

6

7

6个.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地方艺术相关类省统考。文化专业成绩在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或综合分)之和排序,顺序录取。如果总分相同,按专业成就排序。如果专业成绩还是一样,按英语成绩排序。

六、学费标准及奖学金办法

收费:

学费:人文社科14000元/年,理工科15000元/年,医疗16500元/年,美术16500元/年。

住宿费:1600元/人/年。

学年末,结算是根据你就读的专业和你实际修读的学分。以上费用可能会有所变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国家和江苏省政府每年提供奖助学金,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优秀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

七、证书及颁发方式

证书类别: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方式:所有获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取得专业所需学分后,毕业许可,毕业后获得国家承认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毕业证书,有资格授予学位,授予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组织

学校由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金陵大学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维护公平正义、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原则,负责招聘。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负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由纪委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和招生申诉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实施。

九、信息披露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要求,我校将在今年招生工作中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建立健全以“六个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招生政策、收费、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可在网站或相关录取资料中查询。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4006013646

学院网站:网址://万维网.jlxy.恩州.教育.cn

招聘微博:网址://微博.com/ndjlxyzb

邮件咨询:xgb@nju.教育.cn

传真:025-58646630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89

十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二、本宪章受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2019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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