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及河北省有关规定,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基本资料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位于素有“第二个延安”、“长城博物馆”之称的冬奥名城张家口市,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0年创办的察哈尔张家口技工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大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1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土木建筑专业人才为主的公办普通高校。经过7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土木工程为主的学科,工作、管子、原因、艺术、多学科相互支持、特色高校协同发展。
1个、学校名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个、学校代码:10084
3个、学校位置: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街13号
4个、学校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个、所属学校:河北省教育厅
6个、校级:普通本科
7、文凭: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取决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加盖印章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发布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位证书。
三、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四、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组,具体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学校成立招生督导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督导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六、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定位与发展规划,服从整体安排、综合平衡、办学资源合理配置原则,根据往年招生计划分配,合并各省(区)、市)生源、毕业生就业、职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实施。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七、录取规则
1个、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推行“学校负责、省招生督办”招生制度,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进行,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持开放、公平的、正义原则,全面审查,首选。
2个、外语要求:英语、德语只接受说英语的候选人,其他专业无语言限制,入学后所有公共外语课程均以英语授课,其他语种公共外语课程不再另行安排,母语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申请。
3个、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4个、体能要求:学校行政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补充规定。
5个、具体录取方式
(一)按省分学校、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备案比例,无预约计划。
(二)实行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按省有关规定报名。没有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学校自愿录取,即优先录取该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第一次选择不满意,重新考虑第二选择候选人。
(三)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类)志愿,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四)各生源省份普通专业(类)按备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申请分数相同时,按语言、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序。当考生成绩不能满足所填专业(类别)志愿时,学校将录取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转专业(类)考生,直到满;按以上原则不能满足职业(类别)意愿,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需要一定的美术根据,无其他测试要求。
(六)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按政策加分入档的考生,加分入档后按积分录取。
(7)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要求数学不低于90分。
(八)按专业类别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业类别进行培训,具体根据各学院(系)有关规定,在招生录取类别内,将学生分配至特定专业继续深造。
(九)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普通专业采用《招生计划1:1 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准入》规则。
(十)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提前公布的选拔要求和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报名。
八、美术专业录取
艺术 (环境设计)专业由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美术学术类和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落实各学生省(市)、自治区)美术档案规定,我校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备案和副专业均认可),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达到省相应批次、学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并符合省相关招生要求,高考改革省份。
我校认可各省备案规则,认可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作为专业录取依据,在实施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各省档案馆范围内,根据“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40%”综合成绩为准,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分、中文分数、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在实施非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各省档案馆范围内,按高考文化总分录取,得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自己的专业表现、中文分数、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详情请参阅“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九、学费标准
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专业类别录取学生分流后,按分流专业标准收费。各专业(类)学费标准以各省(区)为准、市)公布招生计划。
十、录取结果公示通道
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将适时公布录取结果。
十一、奖励和资助措施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学生贷款、国家拨款、学生激励措施,例如困难补助和校内勤工俭学职位、资金系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十三、入学资格审查
注册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体检,为了伪造、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个、邮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街13号(邮编075000)
2个、联系电话:0313-4187686 4187683
3个、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赫比亚斯.教育.cn
4个、招生信息网:网址://zs.赫比亚斯.教育.cn
5个、招生咨询QQ群:292483740
6个、微信公众号:hbjd1950
十五、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机构或个人报名,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聘活动的社会机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六、本宪法最终解释权归属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如与国家相关政策有冲突,服从国家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