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名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4252
学校性质办公室
校级:专家
学校类型: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设立的省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荣获“省示范高职院校”、“优质高职院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文明单位”、“绿色大学”、“安全文明校园”、“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学校”、“就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列入贵州省高水平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是培育生产、那个工程、管理、服务一线高素质技术人才的摇篮。
学校位于省会贵阳,546名教职员工,博士、323名大师,高级职称165人,“双师型”教师265人。内置4G公网出口,10 千兆骨干网,千兆到桌面、全校园WiFi覆盖的数字校园网络。图书馆藏书41万册,1.60,000 GB 电子书。校内实训基地19个,220个校外实训基地,与标准现代化学学生公寓、操场、大厅、文化广场等,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课外活动提供舒适的环境。交通便利,环境不错,校园WiFi全覆盖,先进的教学设备,现代生活设施,是学生求知成才的好地方。
高职在校生15497人,坚持“自强不息、寻求知识、实践、有为”的校训,探索“双线教育”、四方合作、“五个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毕业生供不应求,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三年高于全省高职平均水平,专业对口率、起薪水平、用人单位满意度高于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平均水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为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为普通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教育学学校,三年制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校由校长创办、分管由副校长、纪委书记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招生专业评估(评审)工作组、招生工作组、招聘工作纪检监察组,全面协调督促招生工作实施过程。
第三章招生专业业务和计划
第五学校2022年拟招生25个专业。
第六条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最终批复执行,分省分类招生计划以全省《2022年高考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七条 报名条件由教育部确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情况。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坚持公平、只是、开放原则,综合措施、智慧、身体、美丽的、劳动等方面的表现,首选。
第九条 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评价办法,普通高中生录取主要依据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会考)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考试”评价办法,普通中等职业学生主要根据省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和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招生;对于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公司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考试成绩录取。
第十条 学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艺术类专业分类考试及招生由我校测试。
第十二条 普通高考招生以高考成绩为主,参考相关专业课程成绩。原则上在备案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入学率从高到低。
第六章 入场派对法律
第十三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和注册录取等方式,录取结果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在线公布。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美术设计、歌舞表演(音乐方向)、歌舞表演(舞蹈方向)、广播和主持、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其他专业学费3500元/人/学年。
第八章资助政策和就业措施
第十五条奖学金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具体评选办法按照当年资助政策执行),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数额3000元/年)、校内奖学金(1000元/年)、校内助学金(金额1000元/年)、助学贷款(每年12000元以内一次性贷款)、临时困难津贴等。同时,学校还提供大量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六条退伍军人资助、奖、就业优待。
退、在校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学费,无住宿费,学校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和大学生安全保险费,并给予一次性入学补助350元/生。优先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适度放宽学业成绩要求,退、在校学生可优先参加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优先推荐参加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适度放宽学业成绩要求,每年享受500元8月1日慰问金。
第十七条 就业措施
自雇奖励:创业成功学员(持有营业执照,正常经营),除了享受国家和省的创业奖励政策,学校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学生创业成功后为本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与本校毕业生签订不少于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学校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业奖励。
特别团体就业奖:8月30日前成功就业的农村毕业生、城市低保特困家庭毕业生、退伍军人返校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对录用材料审核合格的,给予1000元/人的录用奖励。
“升学升级”招生奖:我校毕业生通过“升本院校”择优录取录取方式考入本科院校,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先进教育”奖励。
“基层就业”奖:参加“西部计划”并被录用的毕业生,深入我省基层社区(农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入伍奖:毕业生在校应征入伍(以省征兵办名单为准),按12000元/人奖励。
此外,学校实行毕业生充分就业和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设立留校就业、公益岗位等措施,保障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
第十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八条取得学籍在学校规定年限内的学生,完成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美、劳符合毕业要求,毕业许可,颁发国家认可的学历,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用这个打印;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按照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离校证明和在读证明。
第十一章其他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贵州省招生政策、政策、纪律,违反招生程序和招生工作纪律的、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教〔2022〕1号)规定认真办理,严重的情况,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条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及相关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招生信息。
第二十一条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邮政编码:550023
联系部门: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851——84827117、86867111
联络人:张洁;电子邮件:gzzyzsb@126.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