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高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1条本章程适用于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综合评价、概述、择优录取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直属部门:广西教育厅
第四条学院全名: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大学代码:14512
第六条校级: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校性质:办公室
第八学习方式:全职
第九条学校位置: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东校区)
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西校区)
第三章招生对象、主要的、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各民族考生,2022年招生43个专业(方向),计划招收6800名全日制高职新生。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以学生所在省(区)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学费:6000-7500元/学年(根据专业而定);
住宿费:800-1300元/年(根据住宿条件不同);
书费:预付费用600元/学年.人们,按实际支出结算,或多或少。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市高考院统一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相关政策法规,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六不准”、“十大禁忌”,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综合考核、概述,公平的、只是、择优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UEC外语:无限。
第十四条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高考体检,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我院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规范执行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教[2003]3号)。
二、由于职业性质,我校高铁客运要求考生身高:女孩 1.63m及以上,男孩 1.73m及以上,全色盲(无法识别红色、黄色的、绿色三种颜色中的任意一种)。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医学审查,隐瞒既往病史、不符合上述体检要求的新生,取消资格。
第十五条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进阶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一、普通高考录取
普通高考招生以招生计划所在省份为准、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分批备案原则。进阶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个、坚持、智慧、整体测量,入档考生将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优先的原则被相关专业录取。
2个、所有职业愿望都无法满足,如果进行专业调整,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写的专业意愿,忤,做退档处理。
二、单独注册
1个、解除备案的考生按照自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备案,按志愿优先录取至名额满为止。如果候选人的第一个专业选择不能满足,根据他们的第二专业选择录取,等等等等。
2个、求职者的职业愿望得不到满足,如果候选人填写“subject to professional adjustment”,可以转其他专业。如考生填写“不服从专业调整”,然后按退档处理。
三、中职对口高职招生
1个、普通对口批次:解除备案的考生按照自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备案,按志愿优先录取至名额满为止。如果候选人的第一个专业选择不能满足,根据他们的第二专业选择录取,等等等等。
2个、对口直升机批次:合作高职院校2+3直升机项目单列,分开排序,按照考试院备案原则要求,一次性备案录取。
3个、求职者的职业愿望得不到满足,如果候选人填写“subject to professional adjustment”,可以转其他专业。如考生填写“不服从专业调整”,然后按退档处理。
四、计划未完成时,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复试或降分申请录取,根据以上1、确定考生专业的3个原则。
五、申请国际金融、国际金融(跨境金融方向)、大数据和会计(国际化会计方向)、跨境电商专业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相对较好,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六、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五章组织和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只是、民众。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整个录取过程,并设立招生督导电话(电话号码:0771—3481779),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奖、助学金和州学生贷款
一、国家学生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在学生所在县(市)、区)拨款办公室申请。
二、政策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获奖比例约占全日制学生的0%.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比例约占全日制学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此外,每年都有行业、校企合作办学等各类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从学生注册到获得正式学籍,按规定向学校提交申请参加选拔。每年申请选拔一次。
三、国家拨款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和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资金目前分为两批:国家一等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挂牌学生;国家二等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资助标准 一等助学金 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2300元/年,资助额度按当年国家标准确定。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学校认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生注册到获得正式学籍,按规定向学校提交申请参加选拔。每年申请选拔一次。
不二十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1周无申报无请假手续,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不允许注册。
第二十一条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录取全过程纪检监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或个人的非法招生骗局。
第二十二条学校没有清真食堂。
第二十三条联系信息
1个、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481330,3481332
2个、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68号(西校区)
3个、大学网址:万维网.gxjrxy.com
4个、招生咨询QQ:1140266227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宪章如有相关国家政策、违规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我校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