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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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第一章一般的

保护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结合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细则,制定本章程。

第1条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考核、概述、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招生工作、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名: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390

第五学校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第六条学校的性质和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校级:专家

第三章组织

第八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暑期高考)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督办招生工作。

第四回招生专业和课程

第十一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公告为准,通过省招生部门、高校招生指南、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外语要求

1个、护理学(秩序培养,与大连亚峰国际教育合作)专业外语不限,由于专业培训要求,其他语言的考生入学后需要学习日语。

2个、其他招生专业(除护理(订单培训),与大连亚峰国际教育合作)专业)外语不限,但是我们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是英语,说其他语言的考生入学后必须转为英语。

第十三条体检标准:由教育部、卫生部、执行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山东天元建设集团订单培训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仅限男孩,助产由于行业特点,女性学生报考受限,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山东省学生录取办法:对于即将到来的候选人,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根据考生备案分数从高到低选??择,未完成专业的录取后,后续自愿入院。

第十六条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规划和措施执行。

第十七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计划一:1 录取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录取规则》;外省招收专业(必须遵循本省录取原则的省份除外)按分数优先录取,按照考生首选专业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划定分数,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十条招生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发布渠道: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生咨询电话,高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将通过特快专递直接寄给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申请户籍迁移、文件和注册程序;学校凭录取通知书和省招生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第六章收费、退款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据省发改委消息,学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实施。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行证奖、贷款、帮助、维修、免修及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和其他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定,根据财政部、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山东省助学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及相关校规。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新生举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出录取通知书、门票、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办理登记。无法按时报告,应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名。未请假或逾期未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审查,被审核为不合格的学生,取消资格。

第二十六条根据《关于调整鲁省普通高等学校省内招生新生流动政策的通知》(鲁工通[2017]109号)文件要求,鲁省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户籍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文凭。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 汉语进阶教育学卫生信息网(http://万维网.切.com.cn) 查询。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八条学院升级政策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根据教育部、教育司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专业为准,原则上不做专业调整。但是,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适当调整学生所修专业,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十条按国家,国家特困学生助学贷款,市慈善总会为特困学生发放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以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如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服从国家及上级相关政策。悬而未决的事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宪章受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招生热线:0632-5650569 5391919

139 6327 0119 187 6325 0569

传真:0632-5391918

监督投诉电话(校纪委):0632-5650850

邮件:zzkjzs@126.com

网址:万维网.zzkjxy.com

微信公众号:zzkj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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