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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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般的

第1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教[2022]1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教民办〔2017〕7号)及其他有关招生考试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习学校概述

第二条兰州工学院成立于2000年3月,是省属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条甘肃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21个省、城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四条学校全名:兰州工学院

学校代码:13511

校级:大学本科

学校类型:师范高中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唯乐大道68号

邮政编码:730101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wxya.com

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5271634、5271600(同传真)

电子邮件:lgsxyzb@163.com

第五毕业证、学位证的颁发

2021年起按教育部规定招生的学生,学习期结束时合格,颁发兰州工学院毕业证书;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获兰州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要求的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查研究;预测人才需求和培训;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 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八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综合分析生源、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源计划)的制定原则和方法,具体省(市)、区)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及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普通本科招生生源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甘肃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及省领导、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统一组织举办,实施“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遵循“公共程序、公平竞争、公平选择、综合评价、概述、择优录取原则。

第十条各省普通本科专业、采用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确定的招生控制分数线和档案管理方式录取。

第十一条根据候选人的电子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转学要求的考生。

第十二条有选修科目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除非省级招生机构另有规定,原则上以考生必修科目成绩和我校选修科目成绩为准。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在选定科目中取得高分的候选人。当我校选修科目人选不足时,修读兼读科目的考生可获录取。

第十三条对进阶考生采取专业优先的原则,同专业志愿考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遴选。第一专业选择不能满足的考生,根据自己的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还是不满意,等等。

入学程序,如果不能满足所有职业愿望,但服从调整,会被计划未满的专业录取;不能满足所有职业愿望但又不服从调整者,将退档

第十四条招生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条例。针对各类加分和减分的考生,按申请等级录取。

第十五条根据产地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换班、读取文件、退档审计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做好未录取考生的说明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通过互联网及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律检查、监督与舆论监督。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查。审核不通过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直至撤销录取。谁发现欺诈,取消资格,返回原籍国。

第六章入学要求

第十九条申请我校英语相关专业所需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条一般本科招生流程,英语专业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的学生;经济学、管理、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一般本科招生流程,对于艺术和设计专业,入学时认可的省份美术班级统考专业课成绩;在文化课上、在专业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结果,采取专业优先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无学历限制。

第二十三条考生身体条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被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准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法按时招收学生,请在学校注册截止日期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和相关证明,原则上请假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

第二十五条学生一切收费按甘肃省物价厅上报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学费:

1个.省一流(特色)专业:金融学专业与方向、财政学主要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专业与方向:18000元/人·学年;

2个.艺术设计专业、法学主要的、金融科技专业18000元/人·学年;

3个.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与风景园林专业17000元/人·学年;

4个.其他专业:1600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

4人间:1800元/人·学年;6人间:1600元/人·学年。

笔记:一学年由两个学期组成。

第八章奖学金、学生出身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奖学金

在校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二)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有“校长奖学金”、“学习优秀奖”、“三好学生奖”、“创新创业奖”、“优秀学生干部奖”、“风格卓越奖”、“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奖”。

第二十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3300元的“国家奖学金”。同时,学校还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支持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助学贷款信用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精神,我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前,可到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生学分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升格工作以甘肃省招生办核准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生源为准,按照甘肃省招生办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备案管理模式招生。学费按正常本科学费收取。

第三十条本细则由兰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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