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全部的但
第1条为了加强湖南警察学院2022 招生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的,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机会公平、打开程序、公平结果原则,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学校全名、学校所在地及上级机关
第三条学校全名:湖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
学校代码:11534
第四条学校位置: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
第五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招生部及咨询、联系信息
第六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由湖南省公安厅全面负责,湖南警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一般专业招生工作由湖南警察学院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讲话:0731-81866628(兼传真)、81866629
网页:万维网.警察.com
电子邮件:zsjy@hnpolice.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邮政编码:410138
第四回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第八2022年学校面向湖南、山西、福建、粤、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十省(自治区)招收留学生,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数量为准。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报考公安类专业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警务志愿服务,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刻苦学习,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工作和奉献精神;参加湖南省普通高考和工具有针对城市和州的招生计划户籍(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7日)16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普通高中毕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操守,符合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要求;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相约公安高校招生面试、体格检查和体能评估标准。
第五章公安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机制和人员
第九条由湖南省公安厅设立湖南警察学院由主要领导领导的招生领导团队,全面掌握招生政策,招生工作审批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招生人员名单由学校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提名,由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招生人员应具备的资质:熟悉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坚持原则,诚实正直,公道正派,认真的;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水平;身体健康并已接种 COVID-19 疫苗。
第十二条招生工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招生相关文件,参与招聘工作业务培训,硕士招生政策法规,熟悉录取流程和录取方式。未参加培训者不得参加招聘工作。
第六章公安专业招生政侦、面试、体能评估和体格检查
第十三条学校侦察、公安、刑事科学技术毒品、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项目、网络安全与执法经济犯罪侦查8个专业提前获批公安本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公安专业招生规定,候选人须参加政治检查、面试、体能评估和体格检查。
第十四条面试主要看报考动机、思维能力、肢体协调能力等方面鉴别考生是否适合在公安院校接受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五条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安系统的需要,候选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高度:男性 170 厘米及以上,女性 160 厘米及以上。
(2) 重量:体重指数(简称BMI),它是用公斤为单位的体重除以以米为单位的身高的平方所得的数,是国际通用的衡量人体胖瘦程度及是否健康的标准)17岁以下男性.3 至 27.3之间(包括这个数字,计算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下同),17岁的女性.1 至 25.介于 7。
(3) 愿景:单眼裸眼视力为 4.8岁及以上。
(4) 色觉:没有色盲,无色弱。
(5) 外观:不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偻,膝内翻 股骨内侧髁间距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 胫骨内侧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没有完全丧失足弓的扁平足,身体上没有影响功能的疤痕,脸上和脖子上没有疤痕,没有静脉曲张,没有腋臭,在共性内、外斜不超过15度,没有嘴唇、腭裂或唇裂手术后明显疤痕。
学校审核考生申报的病史等情况,以及省高考招生办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表等材料,在此基础上,由承担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确定考生身高、重量、外部的、血压、想象、色觉、对听觉、嗅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做出全面体检结论。
第十六条公安类专业报考考生体质健康考核项目和资格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下四项均应评估,三个或更多的,体能测试结论合格。
(一)50米跑。可测时间:1次,资格标准:男性≤9.2秒,女≤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时间:3次,资格标准:男≥2.05米,女≥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时间:1次,资格标准:男子≤4分35秒,女子≤4分36秒;
(4)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时间:1次,资格标准:男性 ≥ 9 次/分,女性 ≥ 25 次/分。
第十七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警务志愿服务,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刻苦学习,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工作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操守,符合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要求;并通过了公安机关的政治检查。
具有下列之一的候选人,政治检查未通过:
(一)泄露国家秘密,或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福利法。
(二)组织机构、加入、支持暴力恐怖、国家赛区、宗教极端主义、异端、黑社会等非法组织,或参与相关活动。
(三)组织机构、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网络论坛、团体、直播等活动。
(4) 制造、制作、发表、出版、宣传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组织等。
(五)通过互联网结党结社,参与或组织非法结社、联署、集会等非法网络活动。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犯罪而被罚款,或轻微犯罪,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或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
(七)曾参与群殴、盗窃、欺诈罪、掠夺、抢夺、勒索行为,被行政拘留处罚。
(八)被共青团开除处分的,或受过党纪处分以上开除党籍处分的,或团结、党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
(九)被学校开除的。
(10) 组织机构、加入、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其他活动。
(十一) 组织机构、加入、支持色情片、药品、赌、迷信和其他活动。
(十二)国家法定考试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十三)已取得或正在申请境外永久居留(境外)、长期居留许可。
(14) 个人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籍、学历、经验、身份信息等重要材料丢失、严重不准确,并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无法完成查验对象或无法有效识别涉嫌涂改、造假行为。
(十五)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家庭美德;不良品德,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淡薄。
(十六)社会信用状况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7) 组织、加入、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宗教非法活动。
(十八)连续出国(境)学习六个月以上、工作、生活,其在国外期间的经历和政绩难考。
(十九)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考生家庭成员【指父母(监护人)、直接照顾者)、未婚兄弟姐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政治检查未通过:
(二十)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罪等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或巨额贪污受贿、情节严重的,受到刑事处罚。
(二十一)危害国家安全的、荣誉和利益行为。
(22) 组织、加入、支持暴力恐怖、国家赛区、宗教极端主义、异端、黑道组织,或参与相关活动。
(23) 组织、加入、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宗教非法活动;
(二十四)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影响考生今后担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政治调查、面试、体能评估、体检时间、地点以学校公告为准。
第七章志愿者
第十九条准备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内奥.中)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填写的户籍信息所在城市和州与考生户口簿上户籍信息所在城市和州一致,如果有任何不一致,候选人必须在 6 月 16 日之前申请,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户籍信息变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考生必须在各省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写志愿填报。报考学校公安专业的湖南省考生须在提前申请本科志愿报考学校普通专业者须填写本科批次志愿。
第二十一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于改革省份,确认的湖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学科要求。2022年我校拟开展全国招生计划的十个省(区)涉及的高考模式及选科要求,详情见下表:
(表一)
省份 | 高考模式 | 专业 | 科类 |
云南、四川、山西、贵州、广西、西藏 | 文理分科 | 法学 | 文理兼 |
行政管理 | 文理兼 | ||
应用心理学 | 文理兼 | ||
信息安全 | 理科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理科 |
(表二)
省份 | 高考模式 | 专业 | 选考科目要求 |
海南 | 3+3模式 | 法学 | 不提科目要求 |
行政管理 | |||
应用心理学 | |||
信息安全 | 物理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表三)
省份 | 高考 模式 | 专业门类 | 专业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 目要求 |
湖南、广东、福建 | 3+1+2模式 | 公安类专业 (仅面向湖南招生) | 侦查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思想政治 |
治安学 | |||||
禁毒学 |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
经济犯罪侦查 | |||||
刑事科学技术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交通管理工程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
普通类专业 | 法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
行政管理 | |||||
应用心理学 | |||||
信息安全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第二十二条报考学校的考生应准确填写各省相应批次志愿中的志愿。湖南省考生提前填写本科审批志愿栏,只有在 ”单身的填写志愿栏湖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申请学校相关专业本科批志愿填写本科批次(普通)志愿栏。备案录取后提前批本科、报名不够可以安排一次领取,但它必须是第一次政治远征、面试、通过体能测试和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写相应的征集志愿;备案录取后的本科审批、报名不够可安排2次领取。
第八章记录挑选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招生。湖南省根据“两基、一次参考原则录取,其他省份按相应政策录取。
第二十四条学校公安类专业招生安排提前批本科生本科批次安排普通专业。
第二十五条根据各省(区)招生相关规定,确定学校备案比例。
第二十六条招生人员应仔细审查每位候选人的电子档案,对候选人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第二十七条公安类专业考生报考必须进行政治检查、面试、体能评估、通过体检,然后按城市和州、男女按照文化成就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八条专业录取时,按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确定专业,低分、填写专业已注册,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将给予退档
第二十九条学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三十条根据目前公安机关对警情录音的实际需要,公安类专业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一般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三十一条普通专业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规定、卫生部、中国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除了公安类专业考生的身体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体检标准》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还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录取通知书统一邮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邮寄地址。
第三十三条入学后,考生可在省(自治区)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或拨打公告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四条公安专业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原产地审查、政治调查审查、档案审查、体检审查等审查工作。复试合格,被注册;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或转专业学习。
第九章学校管理和毕业福利
第三十五条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事务条例》和《公安院校警务管理规定》,学校实行警务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明纪律,统一居住。
第三十六条根据国家医保政策,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学生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在校期间意外受伤,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第三十七条学生已完成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有资格毕业,颁发文凭;有资格获得学位,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十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公安部、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等六部委文件精神;普通专业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独立的职业选择。
第十章收费
第三十九条各类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2022年各招生专业学费如下:
侦察:7150元/年
公安:7150元/年
交通管理项目:7150元/年
刑事科学技术7150元/年
毒品:7150元/年
警务指挥与战术7150元/年
网络安全与执法7150元/年
经济犯罪调查:7150元/年
法律学习:4000元/年
行政管理:4000元/年
信息安全:4800元/年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4800元/年
应用心理学3800元/年
第四十条所有学生住在一起,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发开甲非[2017]915号),二等学生公寓标准为1000元/人年,三类学生公寓标准为800元/人年(二类学生宿舍空调使用及保养加收80元/人年,三类学生公寓空调使用和保养加收50元/人年)。
以上专业学费和收费标准根据【翔价格变更费规定(2021年)646号】实施
第十一章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和学生贷款
第四十一条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实施“奖、帮助、贷款、勤奋、维修、免费的”六合一资助系统。
第四十二条一流学校、二等舱、三等舱、个人等四级校级奖学金,同时,还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奖、表彰、嘉奖等个人个人奖励项目。
第四十三条学校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校级困难补助和特困临时补助制度。
第四十四条评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必须先确定家庭经济困难才能发放校级困难补助。表彰结果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价、国家拨款、校级困难补助的主要依据。
第四十五条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办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处理。
第十二章纪律法律
第四十六条招生人员须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公安部相关文件及政策,遵守各省(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接受纪律检查、监督与社会监督。
第四十七条招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接受考生及家长赠送的礼物、宴会,不收红包、礼金。
第四十八条招生工作将认真履行本章程中宣示的承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严禁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严禁与入场费相关的任何费用,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和非法招生。违反招生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一旦验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章随附的但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翻译。
2022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