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高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个、学校全名: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2个、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个、学校性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4个、校级:专科(高职)
5个、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4004,四川招生代码:5188
6个、学校位置: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重庆南路230号(成都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紫烟街道二环东路88号(绵竹校区)。
7、大学简介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一所学校、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大学毕业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有两个学院:幼儿园教育学医院、文化管理学院、媒体艺术学院。招收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空姐、无人机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影视编导影视多媒体技术广播和主持、动漫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等40多个专业,根据四川省、成都经济社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积极适应文化产业发展转型需要,专业结构逐步优化,坚持“服务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原则、以“文化服务与文化教育”为主体、“媒体艺术与媒体技术”支撑的“122”专业建设思路。是培养学前教育、影视、航空、美术设计、传媒等行业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基地。
二、招生计划
1个、制定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院条件是主要依据,招生办公室的建议,报教务委员会批准,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
2个、四川省及其他省(区)高校、市)招生计划,通过学生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在高校招生网公布。
三、录取规则
1个、学院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法规,保持开放、公平的、正义与道德、智慧、身体、美丽的、劳动综合评估,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个、实施“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并负责按照当年招生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3个、按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按照有关招生规定确定转学比例,转学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一般在105%以内)。
4个、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养档、录取。
5个、志愿服务,入学率从高到低,首次专业志愿报名完成后,录取以考生填写的主要志愿顺序为准。所有职业愿望都无法满足,如果进行专业调整,学校会根据分数调整到相应的专业。
6个、文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术、体育各专业学生所在省(市)统一认定、自治区)专业考试成绩。
(二)文化考试、文体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进入专科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在专业、在文化双联的情况下,按应聘者的专业等级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导演专业按考生文化修养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是我们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8个、在录取过程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根据生源调整招生计划。
9、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准确信息、有效电话号码,并在入场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您将对因沟通不畅而导致的任何遗留入学问题负责。
10、要求考生身体健康,遵守《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1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审查。审核不通过者,学院会处理不同的情况,直至撤销录取。任何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人,一旦被发现,所有入场将被取消。
四、收费标准及补贴制度:
1个、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执行、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实施。服务费和代学生收费是自愿的、在非营利基础上收费。
2个、学生起源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入读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纳在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用的银行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提出申请、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提交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贷款的最终批准和支付。新生报到时须向学院出示与当地银行(或信用合作社)签订的助学贷款协议,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入住手续。
3个、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每年)、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等。
4个、国家拨款: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每学年评估,家庭特殊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5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3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100元。上述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及学院相关规定。
五、入学查询
省(自治区)除外、各直辖市)招生办统一公布招生信息,我校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并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六、本章程解释权归属于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七、联系信息
1个、大学网址:网址://万维网.svccc.网
2个、支持热线:028-82312000028-82386271
3个、全国统一官方咨询QQ:800057153我们聊天号:SCWHCM_D
4个、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重庆南路230号
5个、邮政编码:6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