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2022年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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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BOX-SIZING:边界框;字体大小:14px;垫底:0像素;垫顶:0像素;左填充:0像素;利润:0像素;行高:28px;填充右:0像素;文本缩进:2em;-webkit-tap-highlight-color:RGBA(0,0,0,0)">第一章 总计 但

 

第一条 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非军籍地方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法律、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陆军军医大学(简称第三军医大学),学院国标代码:91012)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全国重点大学、军队重点建设院校、国家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首批八年制医学教育高校。招生形式为全国统一招生。

第三条;地方非军籍本科生参照我校实施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央军委、教育部批准,地方培训的普通高等教育教育学出生。在校期间无军人身份的学生,不享受军校生相关待遇,训练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毕业后不入伍,为社会自主创业。

第四条;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陆军军医大学正式学籍的地方非军籍本科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并获得陆军军医大学毕业资格、拨款相关规定,授予国家认可、以下教育部电子注册证书:

(一)本科毕业生: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八年制毕业生(与本博一起学习):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博士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八年制毕业生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健委相关考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地方非军籍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地方无军籍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在招生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负责编制地方非军籍本科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咨询,修改并发布招生简章,招生组织实施,统计招生信息及招生档案审核,开展新生入学审核工作等。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落实,保证公开录取、公平的、只是。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八条;学校招收上级批准的非军籍地方本科生、规模和专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特色水平、办学条件及其他实际情况,省(含自治区)统筹考虑、直辖市,下同)应聘人数、学生素质、经济社会发展与地方人才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由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领导,省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进行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择优录取办法。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只招收符合原籍地报到条件的中国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根据各省招生办提供的备案结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变速比控制在100%以内。

(三)考生体检结论需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分数达到省内一批本科录取分数控制线(合并批次的省份),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根据候选人的成绩和职业意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由高到低,无专业水平差异。在学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公布的同分排名规则录取。

(四)按顺序分批自愿备案,在第一志愿人选不足的情况下,同一批次考生中非首选的考生,按照考生备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到源头规划完成。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仍然不足,将征集志愿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未完成的项目也将征集志愿者。如果招募的志愿者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其他学生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五)学校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课要求按省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省确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七)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根据指导,除清单所列疾病外,学校不得承认该疾病,医学上的色盲、色弱等无法准确辨认颜色者恕不接纳。具备以下条件者不适合攻读医学专业:任何一只眼睛矫正到4.8 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只眼睛失明,另一只眼睛矫正为 4.8 镜片度数大于400度;双耳3米以内听力,或一只耳朵在 5 米处听力正常,另一只耳朵完全失聪;斜视、不灵敏、口吃;正确的化学对物品的过敏反应。还,候选人还应身心健康,无严重的急性或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好,面部和身体部位无明显缺陷。

 

第四章;附上 但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相关招生规定进行审核。任何不符合条件的人,按有关规定办理,直至撤销录取。谁作弊,一旦被发现,所有入场将被取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学校认定不适合在军事行政区活动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基础医学八年制、临床医学八年制学费5000元/人/年;临床医学五年制、预防医学五年计划、口腔医学五年制学费4500元/人/年;四年药学、四年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医学检验技术四年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四年学费4000元/人/学年。处于不同学习阶段的学生,住宿由学校安排,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如上级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按照最新批准的标准。

第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中介机构或个人冒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本章程公布后,如果遇到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部分省份调整高考招生政策,学校将相应调整录取政策,并单独公布。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陆军军医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随附的: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盐政街30号(邮政编码:400038)

招生咨询电话:023-68752052

招生监督电话:023-68752126

陆军军医大学招生网:网址://万维网.tmmu.教育.cn/z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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