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一般的
第1条保证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录取很顺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名北京体育职业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为北京市体育局。
第三条学院是一所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全日制公办大学,办学层次为大专(高职)。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通过了测试,毕业许可,发布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国家认可的学位。
第四条学院本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分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鹿城镇政府路21号。
第五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原则,综合评价、概述、首选,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北京市体育局局长任组长、招生就业处、部门、由教务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高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学院纪律委员会、监察办作为高校招生工作的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招聘过程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北京市教育厅招生计划,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综合考虑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生源地等因素,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主管当局报告,经各省(自治区)批准后、各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回录取
第十条招生规则
1个.学院转档比例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个.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类型以省(区)为单位、各直辖市)按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个.学院承认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奖励政策,考生保单加分计入备案结果,择优录取。
4个.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出具有关文件。
5个.专业录取男女比例及往届生无限制,体检要求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专业入学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个.大学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个.学院招收所有专业,要求考生身体质量指数(BMI)小于等于28,现在: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小于等于28。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
第十三条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1个.教育部门、北京市教委及高校有关规定,针对学习成绩优异、家庭贫困的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和国家助学金(一等4500元/学年或二等2800元/学年)。
2个.新生以书面形式申请,学校审计、银行审批,您可以申请校园(学生来源)助学贷款。
3个.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个.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每个学生每月享受60元生活费,全年分10个月分布。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第六章按照法律规定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审查要求
1个.候选人被录取,按照录取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截止日期后两周仍未注册的人,取消入学。
2个.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新生入学后必须进行复试,如发现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身体严重受伤)、精神疾病等),录取将被取消。
第十五条联系电话:010-87280851;010-87280848。
网地点:万维网.bjzhy.组织
第十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