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潍坊科技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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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潍坊科技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分项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办法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个别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办法

为确保学校2022年高职(专科)个别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个别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单项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潍坊科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招生工作、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潍坊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2843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第六条 学校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校级:大学本科

第三章组织

第八潍坊科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校招生日常工作。

1;

2,制定高校招生工作章程;

3、咨询等服务工作,向考生及家长客观介绍医院情况及录取规则;

4、顺利完成录取程序,并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

第十条潍坊科技学院纪委督办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单独安排200名学生招生计划,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招生专业是:机电一体化技术、那个工程工程管理营销、应用化学技术、园艺技术,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招生网(http://zs.武士.教育.cn/)查询。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申请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工作人员,报考社会人员应取得高中学历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启动。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身体健康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2022年高职(专科)单项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试(试)线下进行。个别招生考试时间:2022 年 2 月 27 日,文化科目考试:09:00-10:30、能力倾向测试:14:30-15:30。综合评价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022 年 2 月 27 日,能力倾向测试:14:30-15:30。

第十五条

一.分数计算

(一)个人报名

考试内容及分数构成: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总分430分,文化素质测试总分20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30分,原始分数计入总分。

1个.文化素质测试。包含文化科目测试和质量测试,笔试由我校组织,文化科目测试为:汉语(75分)、数学(价值75分),组合形式,考试时间 90 分钟。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价值50分,考试时间 60 分钟。品性、团队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力、专业知识、爱好、职业价值观等。

2个.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为我校认可,根据考生实际成绩计入总分。

(二)招生综合评价

考试内容及分数构成:采用“综合质量评价+质量检测”的方式。总分 100,考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评价(60%)+素质测试(40%),每个部分按规定比例折算成总分。

1个.综合质量评价。学校成立评分专家组,对于考生的高中学业成绩(占比40%)、综合优质档案材料(占20%)集体评价打分,以上两项数据来源于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

2个.能力倾向测试。笔试,40%,注重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养,100分,考试时间 60 分钟。品性、团队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力、专业知识、爱好、职业价值观等。

等分原则:总分相同的考生,所有类别的个人录取均基于专业技能、语言、数学、能力测试顺序,依次比较结果,成绩高者优先;根据质量检测综合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顺序,依次比较结果,成绩高者优先。

二.专业志愿填报原则

单独报名1名专业志愿者,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志愿1个,调整志愿1个。各专业方案可根据申请情况调整使用。

参加单项招生的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由招录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招录,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原始分数组成。参加招生综合评价的考生,由各高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综合分数由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分数与素质测试或面试分数组成。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后,2022年4月6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到。

3个.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学校另行录取者、经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春运、普通高校暑期招生统一考试招生。

第十六条新生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和入学资格复审,经查获伪造材料已取得考试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欺诈者和其他欺诈者,按相关规定退款。

第七章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费用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业准证奖励、贷款、帮助、维修、免修及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和其他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定,根据财政部、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山东省助学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及相关校规。

第八章 资格审查和发证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如发现有欺诈行为、冒充他人等不当行为,取消候选人资格,不允许注册。

第二十条 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以及格成绩完成所有课程,或拿走所有学分,发布潍坊科技学院普通大专文凭。

第9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等相关情况

1、大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省政府奖学金,平均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比例超过20%。

2,并提供一些勤工俭学岗位等,保障特困学生正常学习。

3。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网址:网址://zs.武士.教育.cn/

电话:0536-5109220 5109282

传真:0536-5196310

邮寄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2700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时,服从国家及上级相关政策。悬而未决的事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到潍坊科技学院以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潍坊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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