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规定已出台,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独立招生条例
(2022 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我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与教育部紧密结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特制定我校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规定。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的主要招生类别是:
参加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学生:包括普通高考生、自主招生(简称“招生”)、美术专业、分考(简称“单考单录取”)。
第三条 学校名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566,北京代码1116),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委,学院地址:北京市东燕郊高新技术开发区民心大街(邮政编码:065202)。
第四条 本校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独立发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具有日历(高职)学历的普通高职院校。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 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及时间安排。
第三章 招生条件和对象
第六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中学教育学研究生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四章报名及考试办法
第七条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申请人必须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注册、官方微信在线报名,提交注册信息后,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在报名期间联系考生,将报名确认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校招生办指定邮箱(1746767542@qq.com),检查确认相关注册信息。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28日至4月1日,登录学院网站(www.中文译本.cn) 按相关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报名确认材料提交时间:4月2日-4月4日(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三)报名确认材料:
1个、学生证复印件;
2个、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学校官网下载打??印),考生及家长签字;
3个、高中获奖证书;
4个、候选人个人户口本、户口簿首页及“个人户口本页”;
5个、免修生需下载免修申请表(学校官网下载打??印),考生及家长签字,附上相关免试证明材料。
第八条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二选)、免试录取。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我校所有考试均以网络视频形式进行。
(1) 初步测试
学校根据《条件、程序标准化、公开招生办法、制定录取结果的要求”以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为依据、初选相关技术技能证书,根据评分规则计算初试成绩。
1个、初试成绩计算依据: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成绩或中职学生平时科目成绩。
2个、派任条件及分数
考生类型 | 序号 | 赋分条件 | 对应分值 |
普高生 | 1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6门(含)以上学科合格 | 270分 |
2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3门(含)-6门学科合格 | 180分 | |
3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3门以下学科合格 | 150分 | |
中职生 | 1 | 最近一学期语数外三门学科期末平均成绩80分(含)以上 | 270分 |
2 | 最近一学期语数外三门学科期末平均成绩60分(含)-80分 | 180分 | |
3 | 最近一学期语数外三门学科期末平均成绩60分以下 | 150分 |
(二)复试(二选)
在线视频面试。
1个、复试要求:申请学院并确认注册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符合免面试条件者,需满足相应免面试条件。
2个、复试表:以线上面试的形式。
3个、复试内容:语言能力、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检查职业定位和相关技术技能。复试总分300分,免面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70分,计入复试成绩。
4个、复试时间及方法:4 月 9 日 9 日:00-17: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移动电子设备进行在线视频面试。(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具体考试流程请参考学校网站)
(三)免除面试条件(可满足任何条件):
1个、区级(含)学科竞赛奖项;
2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含)以上;
3个、获得二级(含)运动员等级证书;
4个、区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
5个、美术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除相关专业面试(此条件仅适用于申请者美术专业考生);
6个、前士兵候选人。
(四)免试录取(满足任何条件即可):
1个、区级好学生三名(含)、优秀干部、优秀会员;
2个、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含);
3个、高中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含)智育奖学金(含弘智奖学金);
4个、高中阶段在市级(含)以上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5个、个人或集体立三等功(含)以上,或在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军人称号的退役军人候选人。
第五章录取原则和程序
第九条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新生录取原则是:(一)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国家相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小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二)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实施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及经上级批准的相关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负责接受候选人、父母和社区的监督。(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一定比例对初审和复审结果进行评定,并得到最终分数,评价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关爱农村户籍考生综合分加20分。(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退役军人考生和农村户口考生。(七)录取名单确定后,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公布。(八)报考美术班美术专业候选人必须美术统考(专科)合格。(九)已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今年可继续参加高考。第十条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新生录取程序如下:学生自行报名,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认预录取名单,审核后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一条 助学金相关政策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等奖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班每人每年2800元。
学前教育专项奖学金:2022年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期间报考我院学前教育专业前100名考生全部享受三年免学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