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武昌首义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昌首义学院学校创建于2000年,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五常分公司更名武昌首义学院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上级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家代码 12309,湖北省招生代码C205,其他省(市)、区)招生代码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第四条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它的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并接受候选人、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湖北省教育厅批准下发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合并各省(市)、区)具体情况,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七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的选修科目及相关申请要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第四章招生规则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维护公平、只是、开放原则,综合措施、智慧、身体、美丽的、劳动,首选。第九条 学校所在省(市)按录取省份执行、区)录取政策。主要分为顺序自愿申报和平行自愿申报。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在第一志愿人选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接受不是第一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仍然不足,将征集志愿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未完成的项目也将征集志愿者。如果招募的志愿者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其他学生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设在省(市)、区)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转学比例。实施顺序自愿备案的省份,档位调整比例不得超过各省公布计划的120%。实施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档位调整比例不得超过各省公布计划的105%。第十一条 学校不设置专业等级,充分尊重应聘者的职业意愿,优先安排首位专业志愿者。如果考生的备案分数与所填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相同,按各省市确定的专业录取同分排序规则,如果没有指定,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按汉语顺序)、数学、外语)成绩较高的考生。第十二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高考选拔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学生本土化原则,实施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第十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根据当地招生办法,招生时执行《招生计划1》:1 录取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录取规则》。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承认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以省(市)为准、区)艺术类招生相关政策执行情况。例如学生所在的省(市)、地区)未指定,在文化和专业成就双双跨界的前提下,美术设计类专业“文化成就×40%+专业成就×6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就×50%+专业成就×5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入学时,过去的学生和新生、男孩和女孩受到平等对待。第十六条 开办外国语言文学(含英语)的学校、翻译专业)除了说英语的候选人,对于所有其他专业,对候选人的外语没有限制。但是,学生入学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规定、卫生部、中国残联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第十八条 学校采用网上招生方式,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第五章毕业证书的颁发和学位授予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发布武昌首义学院文凭,有资格获得学校学士学位,发布武昌首义学院学位证书。第六章新生招生及收费标准。无故不能按时报告,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应征入伍的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校,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办理入学和留学手续。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审核资格。入学资格考试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撤销。谁发现欺诈,一旦验证,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返回住所地。第二十三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根据学校官网公布的结果执行。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武昌首义学院招生委员会或其分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常校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里路22号嘉鱼校区地址:咸宁市嘉鱼县石井大道99号校址:网址://万维网.wsyu.教育.cn咨询QQ:800882111 询价电话:027-88426116、88426123、88023266、88023866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相关政策、立即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