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晋中工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山西晋中工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晋中工学院,英文名:山西晋中工学院
第三条 校规:13538
第四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创业街839号,邮政编码:030600。
第五条联系方式:支持热线:0351-3624910;传真:0351-3624912;
电子邮件:sxlgzb@163.com;网址:网址://万维网.ibcnuc.教育.cn/;招生微信公众号:山西晋中工学院招生办
第六条 校级:大学本科
第七条 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八条办学性质:私人的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督导委员会,监督招聘的全过程。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实施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省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方式公示省(区)、市)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总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统一调整使用。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遵循“开放、公平的、公平原则,综合评价、概述、首选。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确定备案比例,且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省招录备案办法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六条文史理工科考生,学校将遵循“分数至上”的原则,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录取。如果结果相同,平行自愿备案的候选人根据备案等级选择;理工类考生数学非平行志愿依次备案、语言、综合理科单科成绩录取顺序从高到低,文史类考生分中文、数学、综合文科单科成绩录取顺序从高到低。当考生的成绩不能满足所填写的职业愿望时,如果候选人服从专业调整,学校根据考生文化科成绩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高分低分调整,直到满。按以上原则不能满足职业意愿,不服从专业志愿调整的考生,做退档处理。高考改革省份,遵循相关的录取文件,考生选修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选课要求相匹配。提交和注册时,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将直接备案入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对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一》:1 录取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录取办法:使用各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试成绩,入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遴选,综合得分=文化得分×0.3+专业成就×0.7,如果总分相同,专业面试分数较高者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 学校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原则按照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最新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考生增减分数,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等学校及对口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言考生慎重报考。学校不教少数民族语言。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情况。
第六章教育、文凭
第二十四条 在校规定学习期限内的学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通过考试,满足学校毕业要求,颁发山西晋中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山西晋中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山西晋中工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学费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费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规定山西大学关于商学院等7所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实施的通知(金价费字[2015]205号)《学费标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审查,任何不符合入学要求或作弊者,取消资格。
第二十七条 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学校为优秀人才提供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及其他形式的奖学金制度,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学校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包括、勤工俭学、完整的资助体系,包括学生贷款和其他资助形式,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
第二十八条 山西晋中工学院招生工作适用本章程,山西晋中工学院讲解。如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服从国家及上级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