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太原工业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保障各项招聘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太原工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校代码:14101。学校性质:办公室。学校位置: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校级:普通本科。学校类型:学院和大学。学校形式:全职。上级机关:山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组织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招生全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院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并通过省招生部门、高校招生指南、以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学校情况、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情况的分配招生计划。报名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当年总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统一考试在线生质量调整,解决同科考生录取。
第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各省(市)学生情况确定转学比例,考生阅卷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20%。
第九条 学院对考生加分、减分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非艺术、体育专业学生招生:实行自愿备案与准入并行模式的省份,按各省规定执行。学院根据档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阶考生专业,无专业水平差异。在同一范围内,当候选人的所有职业愿望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转入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否则给退档同一范围内的申请单的申请结果相同的情况,综合改革省份历史专业优先,非综合改革省份文史专业按语文优先、数学、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列专业;综合改革省份优先考虑物理专业,非综合改革省份理工科专业以数学为主、语言、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列专业。
第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艺术类专业使用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平行自愿备案省份按照上述第十条规定执行。非平行自愿备案省份,入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当总分相同时,文化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二条 体育考生招生:体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得小于1.60米,进阶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运动成绩相同时,平行自愿备案省份按上述第十条规定执行。非平行志愿备案省份优先录取文化课高分考生。
第十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1:1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不设外语限制,但学院公共外语只提供英文教学。
第十五条 大专以上本科生招生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进阶考生志愿与评分原则,首选。
第十六条入学后,考生可登录高校招生信息网(zsxx.山雀.教育.cn) 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 签发录取通知书人姓名:梁玉容,位置:院长。
第五章 录取与毕业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考试和体检,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学费按照《山西省发展改革委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大学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为学生设立奖项、助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完成本科学习,通过考试,毕业时颁发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文凭。符合太原工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发布太原工业学院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351-3568812,传真:0351-3566080,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xx.山雀.教育.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涉及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法律的、法规和政策不一致,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太原工业学院教育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