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恩施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湖北恩施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落实“依法行政招聘”要求,保障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北恩施大学(原湖北民族大学科学技术大学);学校代码是13250。
第三条 学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科类别:以医学为中心,工程、管理、艺术类、文学、教育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第五条 完成学业的学生,通过考试,颁发湖北恩施大学毕业证书。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颁发湖北恩施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校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湖北恩施学院,邮政编码:445000。
第七条 校级:专注于全日制本科教育,适度发展全日制普通大专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招聘工作。作为常设机构隶属于招生办公室,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它的职责是:
1个.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级教育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2个.制定学校的招生条例和招生计划;
3个.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的情况和招生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个.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相关规定,编制省、专业招生计划;
5个.落实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在纪检监察、在监察等部门的督促下,规范组织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6个.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7.协助省招办完成其他招生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所有招生专业不受男女比例和民族限制,也就是说,汉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同等的报考权,少数民族考生按相关省招办办规定的优秀记录政策录取。
第十条 所有专业不限于外语。
第十一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三个月内体质复检,审核不通过者,按有关规定退学。
第十二条 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在正义中、公平的、开放原则,根据考生所在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身体有限制或单科成绩有限制者除外)。
第十三条新高考改革省份平行志愿办法,按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招生以一次性申报为原则。坚持精益求精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优禄政策实施,被录取时,所有已备案的候选人按其备案结果排序,入学率从高到低,对第一个专业的选择不满意,走进第二专业志愿者;所有职业愿望都无法满足,如果进行专业调整,学校会根据分数调整到相应的专业;无法满足高考成绩填写的职业意愿,忤,做退档处理。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重选单科最高分、重新选择单科成绩第二高的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归档;如果还是一样,比较候选顺序,优先提交前者,如果志愿者的顺序相同,则所有文件将被归档。
第十四条 文科录取原则:所有艺术科目不限。省统考涉及专业,必须到达省(市)、自治区)组织专业统一考试本科及格分数线;省统考不涉及的其他专业,我校认可相应省招生办指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1个.湖北省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双在线为前提,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的综合成绩排序归档,归档分数结构如下:
(1)美术与设计、音乐:[(高考成绩+优秀记录加成)×40%+专业考试成绩×60%]×2=综合成绩;
(2) 舞蹈学、舞蹈表演: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整理档案,择优录取。
2个.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我校认可地方艺考或联考成绩,招生规则按照省(区)艺术类招生有关政策执行。如果各省艺术类录取规则不明确,以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丰收为前提,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折算的综合成绩定档,归档分数结构如下:
(1)美术与设计、音乐:[(高考成绩+优秀记录加成)×40%+专业考试成绩×60%]×2=综合成绩;
(2) 舞蹈学: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整理档案。
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考生的文化成就、语文与数学总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最高的复选科从高到低排序归档;如果还是一样,比较候选顺序,优先提交前者,如果志愿者的顺序相同,则所有文件将被归档。
3个.我校护理(口腔护理订单班)专业填报要求:形象气质佳,口齿伶俐;
护理学(医美护理订单班)专业填报要求:形象气质佳,女生身高必须至少158cm,男生身高必须至少168cm。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及有关规定,色盲、色弱考生不能报考我校医学相关专业。
第十六条 体育专业招生原则:所有 PE 专业都结合了艺术和科学。省统考涉及专业,必须到达省(市)、自治区)组织专业统一考试本科及格分数线,招生规则按照省(区)体育招生有关政策执行。如果省体育招生规则不明确,按照专业和文化成绩双双在线的前提,文化成就×50%+体能测试成绩×75%=综合得分,按综合成绩录取。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班招生原则:湖北省内办理少数民族优秀记录证明的人员,成绩低于湖北省本科成绩40分以内的考生可填报,据省招生办统计,学校注册民族班人数,按考生实际考试成绩排序,按专业计划数录取。
第十八条 经自愿录取或征求意见后同意录取的考生,不予更换、不退档不要转移。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第十九条 我校现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校级“双向”奖学金、研究生特别奖、留学奖学金、中软国际奖学金、金蝶奖学金、鲲鹏奖学金、青大奖学金、达瓦奖学金。
第二十条 设立学校有“奖励、贷款、减少、放弃、勤奋、首都、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要内容的资助制度。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专项资金,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社会救助和捐助,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根据学校官网公布的结果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校园网、公告栏、公共标志、招生简章、招生简章、通过报名公告等方式,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目录执行收费,接受学生、父母、社会与教育、金融的、物价部门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湖北恩施大学招生办
支持热线:0718-8438998(兼传真);0718-8965960;
杨老师:13477877007 李先生:13403003036
齐小姐:15671895445 徐老师:13597803456
张老师:13100769908 杨老师:13635777690
黄老师:15586618868 段老师:15171088755
第二十四条招生信息咨询:
①我校网站:https://万维网.关注.教育.cn/
②在线问答:https://zs.关注.教育.cn/
③部门信箱:zs@hbesxy.教育.cn
④学校官方微博:@湖北恩施学院
⑤微信公众号:湖北恩施大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湖北恩施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