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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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括申请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费用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2022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班、美术专业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05,各省(自治区)学校招生情况、直辖市代码按省(自治区)顺序排列、直辖市)以招生部门为准。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科教产业园梅城东路3号。第四条 学校为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主要培训方向为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现代商业和其他行业的生产、那个工程、服务、高素质技能人才管理。学校占地面积1080亩,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淮安市,这里是一代伟人的故乡。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 9.3亿元,图书馆藏书91万册,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6亿元。建校40余年,学校跻身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前 50 名教育成就、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满意度15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Top 15,全国高等教育学科竞赛38强,2019、2020年连续??两年获得江苏省综合考核第一名。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对于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招生牵头单位为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第七条 学校招生组织实施机构为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第八条 根据需要组织学校赴各省(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区域内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其他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学生素质、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省级招生计划。审查后,分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示。第四章 招生规则 第十一条、各直辖市)根据学生来源确定档案调动比例,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符合招生办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专项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男女比例无要求。第十四条 考核办法:学生参加相应省组织的普通高考。第十五条 学校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为单位、各直辖市)高校招生录取要求,落实学校责任、省(自治区、市)招生部门监管的招生制度,坚持、智慧、身体、美丽的、劳动综合测度,公平地说、民众、公平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办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实行积分优惠政策。第十七条 学校将选修通识文理科、艺术类分码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进行招生。第十八条 学校以省(自治区)为单位、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换档比。如果生源不足,参与向平行院校(含服从志愿院校)招收或抽取其他按规定自愿录取。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一)江苏省考生 (一)录取原则:基于文化测试分数,德国、智慧、整体测量,根据公平、只是、民众、择优录取原则,根据申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好的。(二)普通考生录取:普通班高级考生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零原则,将根据应聘者的专业意愿一一安排,分数相同的考生将根据数学成绩优先录取。对自己的职业意愿不满意但顺从自己意愿的候选人,根据录取情况调整录取。(三) 艺术生录取:进入艺术类的考生将根据申请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安排以专业方式确定,成绩相同者,按省艺考专业成绩录取。(二)江苏省外考生 (一)录取原则: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政策,新生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国、智慧、整体测量,维护公平、只是、民众,首选。(二)普通考生录取:综合类考生按所在省份计分方式排名,考生文化成就按总分排序,首选,专业的安排由专业的清算方式决定,分数相同的考生将根据数学成绩优先录取。(三) 艺术生录取:进入艺术类的考生将根据申请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安排以专业方式确定,成绩相同者,按省艺考专业成绩录取。第二十条 普通班预科专业(专)录取原则。对于即将到来的候选人,我校将采用志愿优先(即志愿清零)的录取方式。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考生报考语种不限。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来的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厅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币种):RMB)文科专业4700元/年,理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专业6800元/年,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设有独立卫生间、冷气机、热水器)住宿费1500元/人/学年。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审核不通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谁发现欺诈,所有录取将被取消。第二十六条 优秀学生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大学奖学金、企业奖学金300-8000元/人。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生学分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助学贷款,在校期间每人每年可申请2300-43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勤工俭学补贴。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科教产业园梅城东路3号邮编:223003招生咨询电话:400-008-1350 招生传真:0517-83808080 邮箱:sdyzsb@qq.com招生主管电话:0517-83808018 招生督导信箱:sdyzsb@qq.com学校招生信息网址:网址://zs.jsei.教育.cn/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公布,为各类媒体摘录刊登章程内容,如果被误解,完整招生条例以我校公布为准。第二十九条 我校历次招生工作政策、与公司章程冲突的规定,受本协会章程约束,原始政策、立即废除;在国家法律的情况下、规定、法规和更高级别的政策变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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