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阳光入学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司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立学院和大学
第五条 校级:职业院校)
第六条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常州大道中段88号,邮政编码:402160。学校无其他分院及联合办学。
第七条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已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毕业许可,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学位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文凭。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委主任,全额财政拨款,专注财经,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创建于1956年,2007年转制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组织高等职业教育。
学校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市区,占地710亩,目前有超过13,500名全日制学生在读,教学楼、培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田径运动场等设施齐全。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重庆首批黄大年式教师队伍、重庆市首批“双师型”高职名师工作室、重庆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教学团队;拥有全国黄炎培职教奖优秀教师、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现代学徒制专家库专家、重庆名师、重庆市模范教书育人、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重庆市教改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会计青年才俊20余人。
第三章 招生机构和监理机构
第九条 招生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坚持“集体协商、集体决策,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
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设有招生办,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纪律检查与监督
确保录取公平、只是、民众,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学校招生的各个方面,处理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信访工作、投诉和申诉。监听电话:023-49655436。
第四章招生对象、范围、计划和费用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参加2022年全国高考的考生。
第十三条招生范围和计划
学校2022年面向重庆、四川、海南、贵州、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安徽、陕西、云南、广西、江西、湖北、河北、吉林、福建、粤、青海、西藏等20多个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1844人。见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公布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发改委、财政局、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学费5000-6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书本费600元/生/年(按实际结算,更多退款和更少补偿)。实际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核准的标准为准,学校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 zs.cqcfe.com/)、金融与资产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cwzcgl.cqcfe.com/)及现场支付。如果您辍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以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为准,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将按月退还。
第五章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学规定》执行、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原则,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择优录取新生。
1个.按原籍省(自治区)、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和备案原则执行情况)招生办(考试院),如果报名不够,征集志愿者。
2个.专业判定法。
(一)重庆市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录取,根据“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一轮申报”原则,根据候选人的备案顺序,备案。当普通考生的文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成绩、华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重选单科最高分、重选科目以单科第二高分由高到低排序。
(二)内蒙古自治区文史概论、理工科专业招生计划1:1 录取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
(三)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其他省市(海南)、粤、福建、湖北、河北)考生选修科目应符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类)选科要求,学校招生按生源所在省市公布的计划和相关办法执行,高考新省市按专业组备案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其他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已完成职业规划并进行职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对空缺专业进行调配安排。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原则上由退档处理。
3个.符合原产地国家和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加减分条件,经济来源省(自治区)、经市政府批准的考生)招生办(考试院)备案,学校认可加减分,择优录取。
4个.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学生所在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考办(考试院)。也可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查询系统(http://zs.cqcfe.com/search_zs.php) 查询。
第十六条语言和体检要求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外语限制,学生入学后开设英语公共外语班。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和年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体检标准》要求。
第六章招生及其他
第十七条 招生
新生应于2022年9月到校报到(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审核新生入学资格,对复试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新生考入我校,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按时入学的学生,应该请假。未请假或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生保障
建校奖、帮助、贷款、勤奋、慢的、减少、放弃、完善“八位一体”资助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生源学分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兑;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兑;学年;平均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原籍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原籍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每学年120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学校奖学金,一等舱2000元/学生&兑;学年,二等舱1000元/人·学年,三等舱500元/人·学年。除了,学校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详见学生手册。
第十九条 学校未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招生事宜请直接联系学校招生部,否则,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未尽事宜、各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在国家法律的情况下、规定、法规和更高级别的政策变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招聘电话:023-49834729、49655062、49830477
传真:023-49834729
学校网站:万维网.cqcfe.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zs.cqcfe.com/
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财经职业学院(cqcjzy)
电子邮件:cqcjzs@126.com
咨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常州大道中段88号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