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春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括招生专业、录取规则、费用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长春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年度我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年度我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水平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健康职业学院学校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级: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乡阳光社区金河街155号。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费标准:专家:(一)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二)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三)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四)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五)眼视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六)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10500元/人/学年;(七)宠物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八)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9800元;(九)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十)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十一)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人/学年;(十二)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十三)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1500元;(十四)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1500元;(十五)休闲体育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十六)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十七)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学生/学年;(十八)医学营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十九)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二十)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二十一)生物信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二十二)药膳食疗学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0500元;(二十三)婴幼儿护理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1500元;(二十四)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1000元;(二十五)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1000元;第三章学历证书的颁发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通过考试,有资格毕业,职业毕业生来自长春健康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等职业)文凭。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第七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含国家奖学金在内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国家学生贷款、国家对服兵役高等教育学生的教育援助、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 贷款补偿、师范生公共教育、勤工俭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还,校内资助也设立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第八条 大学生入学前资助政策申请程序,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就读、区)级教育部门申请产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无力筹集学费和住宿费,注册时可用,走高校开通的“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学校,学校资助部门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困难认定,以不同方式支持。第五章招生简章第九条专业进修外语要求:各专业统考不限外语。第十条 招生男女生比例要求:男女各行各业不限。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行政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二条录取规则:(一)遵循原则。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程序原则。执行国民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主要录取依据以考生填写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德、智、体美综合考核,首选。入学程序,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考生及社会监督。(二)备案比例。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学校查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05%以内。如果原产地省份对备案比例有特殊规定,按来源省备案比例要求执行。(三)专业录取。根据候选人的申请,优先录取第一选择的候选人;如果第一志愿还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录取二、三志愿和平行志愿候选人。进阶考生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场”原则录取,根据候选人的职业意愿,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无法满足最初选择的人,根据他们的第二专业选择录取,不满意者按第三专业选择录取,等等。当候选人的所有职业愿望都无法满足时,专业调整的候选人,转移到未注册完整课程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做退档处理。(4) 优先级。当参赛候选人的分数相同时,按学科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按考生语言排序、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从高到低;科学和工程,根据候选人的数学、外语、综合的、中文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若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重大调整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本计划专业;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将退档处理。(5)关爱加分。享受政策加分或减分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办有关规定。按专业录取分数排序,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第十三条学校联系方式:学校网站:万维网.ccvch.com;邮寄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金河街155号;联系电话:0431-85183111、0431-82538000;联络人:刘老师、丛老师。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部门和生源地招生部门的政策执行。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