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实施、公平的、正义原则,全面审查、概述、首选。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受理、教育主管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第二章 学校名称、类型、等级、学制和校址 第四条 学校全称: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条 校级:专科(高职)。第七条学制:3年。第八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第三章 隶属关系、代码、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学校由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国家标准代号:13266;合法代表:熊旭。第四章招生计划、招生、招生对象 第十条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身份和社会需求,根据教育部总招生计划,制定2022年省、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示。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2022年招收37个专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智能化管理、智慧水利科技、水文水资源技术、水生态修复技术、光伏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摄影测绘与遥感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梯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检测技术、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的信息工程技术、电的自动化技术、项目成本、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路桥工程技术、建筑学动画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营销、大数据和会计现代物流管理、移动商务、婴幼儿护理服务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者、过去的高中毕业生,参加湖北省组织的技能高考、单独招收的中职毕业生及“3+2”中高职分工制转学考核。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各省(市)考生录取、自治区高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第十四条各专业对学科成绩无特殊要求,外语不限,没有测试。第十五条 考生按备案规则入校,学校按省(市)组织、自治区)确定录取规则。无专业水平差异。第十六条 满足考生报考第一专业的志愿录取要求。调整专业确实有特殊原因,受政策约束,新生报到时可有一次申请重大调整的机会。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行政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六章 证书种类和颁发办法 第十八条 学业结束并考试合格的学生,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学校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国家认可的学位,教育部网站可以查询。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招收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5000元/年/生。住宿费:1080元/年/生。第八章 学生奖助学金 第二十条 在校综合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3000元/年)。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二)可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每月支付;(3) 可在原籍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标准原则上为“学费+住宿费”(最高金额12000元/年),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第二十二条学生应征入伍,入伍高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5000元/年)。第二十三条 退学与入学、在校学生返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5000元/年)。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3个月内对录取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审核不通过者,取消资格。第二十五条 招生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430212电话:027-87933331 87933332 传真:027-87933332 网址:万维网.cj教育.com.cn 咨询QQ:800866399 第二十六条 上学路线:乘坐地铁7号线到大华岭站C出口出;乘坐905路公交车、908到文化大道星光大道站、乘坐901到新华街站下车。第二十七条本条例受招生工作委员会委托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本宪法与国家和原省(自治区)兼容、直辖市)与,基于国家和原产省(自治区)、市)政策、以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