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中明确指出:合格考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考试内容范围以省教育厅引发的《辽宁省普通高中2020级学生部分学科课程内容调整说明》(辽教办【2020】177号)为准;选择考科目考试范围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范围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20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教学内容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普通高中2020级学生部分学科课程内容调整说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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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通高中2020级学生部分学科课程内容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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